在医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很多人说的“543”,到底是什么?今天咱们来聊聊这个话题。
543——指的是医院信息化评价,电子病历5级、互联互通4级、智慧服务3级。
电子病历5级:
每家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都必须要过“电子病历关”。根据卫健委发布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政策要求,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电子病历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
到2023年,大部分三级医院都已经通过电子病历4级,进军五级。
·3级电子病历要求:在医嘱、检查、检验、住院药品、门诊药品、护理信息中,至少实现两类医疗信息能跨部门数据共享。
·4级电子病历要求:患者就医全流程信息,包括用药、检查、检验、护理、治疗、手术等处理信息,都得在全院范围内共享,为初级医疗提供决策。
·5级电子病历要求:全院各个系统的数据都能按照统一的数据管理机制进行信息集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完整性,最终实现数出同源、数用同标,来满足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应用需求。
互联互通4级:
根据卫健委要求,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由院内任一部门任一终端登入,均能按照权限调阅相关诊疗环节的信息。
根据政策内容,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测评的应用效果评价分为7个等级,要求由低到高逐级覆盖累加,也就是说,较高等级可以包含较低等级的所有要求。
对于处在互联互通3级阶段的医疗机构来说,4级等级增加了对门(急)诊电子病历共享文档和个人、医疗卫生人员、医疗卫生机构注册、查询服务的符标要求,要求初步实现全院信息整合并提供公众、医疗、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功能,进一步规范了技术架构、基础设施、应用效果等内容。
智慧服务3级:
2019年国家卫健委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通知,以评促建,围绕医院应用信息技术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功能和患者感受效果两个方面,制定了0~5级共6个等级,包含5大类、17个评估指标。
智慧服务3级,要求医疗机构“联通医院内外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在17个评估项目中需要满足8个基本项目,其余9个项目至少选择达成4个,总分不低于30。
医院智慧服务,虽不像电子病历评价和互联互通测评那样,作为“硬指标”写入政策文件中,但仍有省市将智慧服务的具体内容作为重要考评项目。
综合来看,达到智慧服务3级要求,不仅需要医院完成本院医疗信息和数据的高质量应用,还需要具备一定的院内外数据互联互通能力、电子病历院内外实时共享能力。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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