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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医疗再被重罚!这家医院被罚344万元!

据报道,银川精益达医院在5月份被罚344万元,原因是该医院在没有指征的情况下给所有的住院患者执行“精神科监护”的项目,属于过度诊疗,涉及患者277人次,涉及金额120619.2元。


在贺医保罚决字﹝2023﹞第1号文件显示,银川精益达医院在2019年11月到2023年3月期间的医保数据中,上传了“精神科量表”172960次。通过询问发现,该医院在没有指征的情况下给所有的住院患者执行“精神科监护”的项目,属于过度诊疗,涉及患者277人次,涉及金额120619.2元。


对此,贺兰县医疗保障局作出以下处罚:

·2021年5月1日前,不合理 “精神科量表” 医疗保障基金费用473836元的2倍罚款947672元;2021年5月1日后,不合理计“精神科量表” 医疗保障基金费用1541108.5元的1.5倍罚款:2311662.75元。

· “过度诊疗”医疗保障基金费用120619.2元的1.5倍罚款180928.8元。

·共计罚款合计3440263.55元。


其实,这几年医保检查对精神科的检查主要都是旧的价表内涵,重复收费,抓到的大部分不合规的也是民营医院,三甲医院在这几年都非常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当然,在经过整改后,现在的民营医院也变得规范多了。


在经过多次医保检查后,我们也整理出了过度医疗和过度检查的主要情况:

·违反临床用药和联合用药规则,不合理、超范围剂量的用药;或者故意使用高价药品;

·超常规使用一次性耗材;故意使用高值耗材;

·患者治疗期间,没有明显指征,就对其进行多次同一项目或类似项目检查;或者是同一患者短期多次住院时接受重复或者类似的检查;如果大型设备诊查可以一次确诊,然而还是重复使用其他设备诊查同一种疾病;故意选择费用高的辅助检查。
·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安全核查制度和手术分级,放宽或者降低手术指征实施手术治疗或者频繁进行同种医疗技术。
本次的案例精益达医院 “患者治疗期间,没有明显指征,就对其进行多次同一项目或类似项目检查”。


那么过度医疗会触犯什么法律,受到什么惩罚呢?


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

一、医疗机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患者在诊疗中受到损害时,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银川精益达医院存在多次过度诊断行为,强制进行“精神科监护”,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干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医院在进行诊疗时要取得患者同意

医务人员应向患者说明所要进行的医疗措施。比如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的,还应向患者具体说明风险以及替代方案等,最终取得患者和其家属的明确同意;医疗机构不得违反诊疗规范来实施不必要检查。本文案例中的医院就是在没有告知和经过患者(家属)同意下,对患者进行强制诊疗,来牟取不法利益。

那么具体的处罚内容是什么呢?

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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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医疗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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