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超过20%。与此同时,78%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失能老年人数量将持续增加……与老年人的健康需求相比,相关的智慧医疗机构、队伍、服务和政策支持均不足。
因此,《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高规格智慧医疗文件频发。
3月1日,又一份有关老龄工作的国家级文件——《“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国家卫健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智慧医疗促进健康老龄化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指标等。
《规划》指出,将布局若干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加强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以及优抚医院建设,鼓励公共智慧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
到“十四五”期末,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同时加快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以下为《规划》原文。
关于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
国卫老龄发〔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广播电视局、体育行政部门、医保局、中医药局、残联,各银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协同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稳步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我们制定了《“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国家医保局
银保监会
国家中医药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2月7日
获取营销干货和最新活动资讯